7天鑑賞期說明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本網站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猶豫期並非試用期),到貨超過七天以上(含假日),恕無法辦理。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保持商品、包裝、紙盒、包膜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購買前請務必先確認商品是否適用,商品一經拆封後,若無法恢復原狀(如:產品刮傷、包裝破損等)無法提供退貨。
超過七天鑑賞期說明
因為商品已經超過七天鑑賞期(含假日)的退換貨時效,所以該商品無法提供退換貨。若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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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規定:
一、 準則第2條:
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另因應部分交易商品或服務之特殊性質公告施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將不再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
⚠️本賣場產品符合以上條文規範,經拆封即無法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貨!